2005年3月1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六版:服务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昨问今答
  如何给新生儿报户口
  北仑区张女士来电:我女儿(第一胎)没有出生之前,没有办理计划生育证明,因此,当地的派出所不给报户口。我该怎么办?
  本报作答:问题是你有没有小孩出生的出生证。有出生证的,应当由母亲的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籍登记,如果不予办理的,可以作为行政不作为而起诉公安机关。

  如何讨回押金?
  温岭江先生来电:
  一位朋友到一家工厂上班(没有雇用协议及劳动合同),上班时按照工厂要求交了200元现金作为工作服押金,交款时工厂负责人说这200元在离职时返还给本人。这位朋友在工厂工作了3天,发现工作时间太长,每天要连续工作15-16个小时,觉得自己做不了,就提出了辞职请求,并要求退还押金,但工厂负责人提出种种理由拒退200元押金。请问这合法吗?
  本报作答:工厂的做法不合法,你可以要求退回押金,并且可以向监察大队举报其变相收取押金的行为。如果拒绝退回,可以申请劳动仲裁。